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021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万余人,研究生1万余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学校拥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电气工程和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分别位列A档和A-档;“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社会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全球前100强和前1‰行列;拥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能源动力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形成了培养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完成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文件精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实行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模式。
凡拟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在我校旁听研究生课程、参加课程研修班、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华北电力大学统一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考试合格,同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以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答辩通过后获得硕士学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大专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全部课程认定合格后,只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程序
1、研究生院、各院系接受学员报考申请,审查学员学历、学位、获学位年限(三年以上)及其他条件,进行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缴纳学费;
2、完成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
3、研究生院组织学员参加全国外语、学科综合水平统考报名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学员进行科研及论文写作,完成学位论文;
5、学员提出学位申请;
6、研究生院、各院系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7、论文评阅和答辩;
8、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9. 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流程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和录取环节。
1、网上报名
申请前查看《华北电力大学2021年同等学力硕士招生目录》(附件1)。
报名日期:随时网上报名。凡是准备参加2021年全国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7日。
报名网址: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同力统考”-“报名平台”-“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报名流程:登录同等学力报名系统:依次完成-查看申请流程(查询招生信息、查询相关公告)-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特别注意:学位申请提交后留意“申请状态”是否“已提交”,如显示“未提交”则要点击操作列表中“提交申请”。
其他个人信息请据实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对于在报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远取消其报考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硕士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资格审核
日期: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如下:
(1)《华北电力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两份,据实填写各项信息。贴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公章;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表需用A4纸打印,不得追加附页,以便装订存档。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研究生院在《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留存(2)-(4)项的复印件。
3、信息采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研究生院已签字盖章的《登记表》以及身份证原件进行信息采集,主要是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采集完成后生成《资格审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本人签字确认。未采集信息不予录取。逾期不再补采。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事宜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协议书》(一式叁份)和《报到须知》。申请人持《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及课程学习事宜请参照随寄的《报到须知》。
培养方式
1、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由学院安排。利用双休日、寒暑假,通过现场上课、录像或者网络等学习方式进行学习,考试与全日制研究生标准一致。
也可在“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专业研修班”报名,统一上课、考试。
2、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必须六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并完成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
课程学习、考试和成绩认定
1、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和考试
学习内容:学员所学课程根据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确定。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表见附件3。
考试:学校对各专业的课程进行水平认定考试。按照相同专业在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内容、标准和要求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出具成绩单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证书》。
2、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按照所申请学科的要求,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见附件4。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见附件5。
具体报名事宜,见国务院学位办所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位论文
1、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考试、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可以在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申请人必须满足申请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关于学术论文发表与科研成果等要求。
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
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答辩要求,均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的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位授予
1、申请人答辩通过,经申请学位所在的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审核,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2、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获得学位者只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1、课程水平认定费:每名学员12000元,课程水平认定费面向所有学员收取。
2、课程学习培训费:每名学员18000元,课程学习培训费面向参加各专业课程学习培训班学员收取。
3、学位论文指导费:每名学员20000元,只对通过“华北电力大学同等学力课程水平认定”和“全国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并拟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收取。
缴费方式另行通知,学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其它
1、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随国家、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院。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400878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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